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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网官兵直通车(64)---9月份答疑摘要,看看有没有你的问题

2017-09-08 沈联政工网 网海观澜

地方大学生的困扰!希望地方大学生都来看看



网友wanghaojie问:本人05年大学毕业入伍,08提干时感觉自己是幸运的,曾经也意气风发过。由于部队改革,今年6年正连职,今年12年军龄,明年35岁已到最高服役年限,搞不懂部队干嘛要出这个大学生提干政策?有没有相同遭遇的战友?


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政工网办公室答:你这不是政策咨询,只是利用这个平台发些牢骚、吐吐心中的闷。

对你的情况没有更多的了解,也许你这些年有过一些“不幸”“不满”“不顺”。但我觉得没必要在这里做你的思想工作。只是在下班前简单说几点:

一是个人的成长进步不顺,不要怨政策。全军大学生干部成千上万,在部队找到自己发展才干平台的也不少。这个锅,“大学生提干”政策不背。

二是转业回到地方,不是世界末日,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一切看你怎么把握。

三是客观找原因,而不是找客观原因。不要把一切不顺利都归结给客观因素,冷静思考一下,个人存在什么不足。这些年,为什么别人提起来了,就你没提?别背锅的都是郭徐流毒,怀才不遇的总是自己。

四是调整好心态。你现在这种心态,不论在部队,还是回到地方,可能吃亏的还是你。我经历过看到过的你所说“相同遭遇”的和事不少,但没一个是你这样的心态。与其怨这怨那,不如踏踏实实思考一一下自己的现在和将来。




就地休假,高级士官30天,其它士官20天,出自哪部法规?


网友happyyu问:家在驻地的没有探配偶假,只有就地休假,高级士官30天,其它士官20天。我们单位家在驻地的已婚士官没有原地休假这回事,一直执行2年20天探父母假。平均下来一年只能休10天假。

请问“家在驻地的没有探配偶假,只有就地休假,高级士官30天,其它士官20天。”这句话的出处在那里?是现有哪部法规里的规定,麻烦告诉法规的名称,谢谢您了。


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政工网办公室答:《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只规定“不享受探望父母假和配偶假的高级士官,每年享受一次休假,服现役不满20年的假期20日,满20年的假期30日”。

但是,根据原四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士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大单位可根据本《意见》基本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士官队伍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当时全军各大单位都出台了相应的《办法》内容大同小异。其中,《沈阳军区加强士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规定:“轮流回家住宿的士官,不享受探望配偶假,每年可享受一次休假,服现役不满20年的假期20天,满20年的假期30天”。

对于原上级单位的政策规定,军改后,军委明确,新的上级单位有规定的,以新规定为准,没有出台新规的,部队暂按原隶属的上级单位规定执行。




读研上学差旅费


网友snxtf问:读研上学差旅费和行李邮寄费财务助理说不给报销,怎么办?其他单位上学的同志都按规定给报销了。


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政工网办公室答:你所说的“读研上学”,不知是全日制还是在职学习,不知是报到和毕业的还是学习期间往返的、还是复试、考试时产生的。根据《军队差旅费规定》,军队人员报考研究生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和复试期间食宿费,由本人自理;复试的城市间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人应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席位凭据报销。军队人员调学或者入院疗养、治病的城市间交通费、中转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转移个人供给关系的,由原单位按照途中合理路线和规定标准计发给本人,包干使用;高校毕业或出院时,由院校或者医院(疗养院)按照途中合理路线和规定标准计发给本人,包干使用。未转移个人供给关系的由原单位发放和结算。军队人员调动工作,以及转业、复员、退伍、退休离队时,本人和经批准随迁家属的城市间交通费、中转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行李托运费,由原单位按照途中合理路线和规定标准计发给本人,包干使用。

如果你是去学校报到,则由你单位包干计发,不再报销。

另外,你说“其他单位上学的同志都按规定给报销了”里的“规定”是什么规定?说给你单位财务了吗?如果你把明确的规定告诉财务,仍然报销不了,那就不是政策规定的事,是你单位执行政策的事。




家属来队人员打饭交伙标准问题


网友斩斩问:您好,我有事咨询,现在都在纠治微腐败,我单位也在认真整改。但是现在士官家属来队人员在家做饭较少,大多依靠从食堂打饭给家属,但是如何缴纳伙食费一直没有找到相关标准,特向您请教一下,对于打饭人员如何收取伙食费,还是干脆不允许相关人员在部队食堂打饭。


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政工网办公室答:你的问题,涉及三个方面。

一是士官在家属来队期间的退伙问题。根据伙食管理规定,除休假探亲和爱人临时来队自己起伙期间(每年累计退伙天数,分别不得超过一个月),可将基本灶别的伙食费补差退给个人外,其余时间凡不在食堂与义务兵集体同餐者,均不退、不领报伙食费补差。如果在食堂打饭而不是自己起伙,则不退伙食费。

二是是否收费问题。根据伙食管理规定,地方人员到部队伙食单位就餐时,伙食费按所到单位标准(含伙食补助和军粮差价补贴)收全费,伙食单位不得领报伙食费。因此,家属来队在食堂就餐,按规定应该收费。

三是收费标准问题。根据《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营级以下分队官兵家属临时来队探亲,所在单位可以在部队内部安排一次加菜,所需经费从分队掌管经费中列支,不得挤占士兵伙食费”;根据士官休假规定,“士官未随军的配偶每年来队可以来队探亲一次,留住时间一般不超过45天”。

所以,打饭人员除来队时连队加菜外,按规定应收全额伙食费,时间不超过45天,最长不得60天.超过这个时限,就不仅是伙食管理问题,而且是单位行政管理的问题了。

“干脆不允许相关人员在部队食堂打饭”也不一定可取,要考虑具体情况,士官公寓不具备开伙条件,或者士官及家属都不会做饭等、或因病等原因做不了饭,你还不让他们到食堂找饭,就不合情理了。




由我军即将实施军队干部全军门诊就医”一卡通“感想和建议


网友志平问:你好!基层士兵有一个不明的疑惑问题请教,帮助战士向上级机关反映一下,全体士兵会真心感谢你的!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最近颁布下发《关于实行军队干部全军医院门诊就医“一卡通”的通知》,文件内容大概摘要是:为切实把习主席和军委首长对广大军队干部的关心厚爱落实到实处,深化推进军队医院为部队服务开展,进一步方便军队干部就医,不断提高医疗服务保障质量水平,根据全军后勤政策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部署,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零时起,实现实行军队干部全军医院门诊就医“一卡通”,军队干部持军人保障卡(医疗保障卡)可在全军医院门诊就医;保障对象为:全军现役军官、文职干部,以及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统称“军队干部”)。文件下发后全军干部们一致拍掌叫好,认为习主席和军委首长决策是英明的,必将激励和催生着全军干部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敢于担当,为完成伟大的国防强军梦而不懈努力拼搏。在即将实施执行中也产生一些新问题希望引起军委首长和业务机关的高度重视:此文件是为聚焦保障打赢,倾情服务部队的目的,按照就近就便、有序高效的原则来落实执行,首先建议考虑将服务对象延伸为全军高级士官,因为高级士官人数全军大约有两千人左右,他们是全军士兵的重心和标杆;其次将服务范围扩大为全军士兵,这样更有利于充分发挥好军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作用,拓展就医渠道,改进服务模式,完善好军人就医服务制度措施,努力为全军广大官兵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保障,有利提升全军将士军人职业荣誉感和获得感。

 近来几年为了实现战斗力加快生成的强军梦,全军上下全身心投入大量的兵力、时间和精力付诸于军事训练任务中,全军官兵不负军委习主席的重托,严格要求、严格训练、把训练场当做战场、实兵实弹进行高强度演练对抗。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练兵比武竞赛氛围空前高涨,训练中不可避免会发生意外训练伤险的情况,一旦战士训练受伤看病就医程序简单,像军官一样开通“一卡通”绿色通道,这样对于他们来讲就是雪中送炭真心关怀厚爱,看病就医优惠待遇保障不应该细分军官与士兵,不使战士感到冷待,为鼓励他们以后更加努力刻苦投身到国防建设中去,在健康医疗保障上全军官兵一视同仁,努力打造出一个世界一流的健康文明、和谐平等、公正法制、诚信友善的绿色军营。

  建议调整修改:重新规定下自2017年10月1日零时起,实现实行军队官兵全军医院门诊就医“一卡通”,军队官兵持军人保障卡(医疗保障卡)可在全军医院门诊就医;保障对象为:全军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以及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士官。


网友路人发表评论: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官兵一致,是政治上的平等,在保障上,因年龄、保障能力等原因,是有所侧重的。也更有力于激发努力工作的动力。


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政工网办公室答:网友路人已经答复了一部分了。我再补充一些。

你光注意了这个通知规定的人员范围,没有注意通知对实施办法的条文:“军队干部在非体系医院门诊就医,伤病情危急需紧急住院医疗的,接诊医院应当及时安排收住院,达到临床治愈标准后办理出院,其后续治疗原则上应当回体系医院实施。其他情况需住非体系医院的,仍按照现行转诊办法实施”。其实就是说明这个一卡通的使用不是无限的。

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文件你可能没去看《军人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规定》,你所建议的很多内容,在这已经做出了规定。

一卡通主要还是针对外出超出体系医院范围的情况下就医的规定,其实规定是与当前部队的卫勤保障能力一致的。从现实情况看,干部外出的机率要远大于战士,所以一卡通先从师以上干部试点、实施,再扩大到团以上干部,现在扩大到全体干部,以后随着保障能力的提升,一定会再次扩大范围的。而且,现行的的医疗保障政策,对战士外出、休假、驻训等的医疗保障都有明确的规定。军队干部的一卡通,并不是对战士的“冷待”。

我们要相信。政策始终在不断完善中,会越来越透明公开和全面。


网友老军人发表评论:赞同“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政工网办公室”的回复观点!


网友路人甲发表评论:这就好比前面去部队体系医院看病,战士用药一个标准,以前我们超过100元药品的还要门诊主任签字,干部用药又是一个标准。当然这两年,就改善了许多,也就没有那么多所谓合理政策了。延伸到士兵看病,也一样,虽然,战士异地看病概率很低,就算,你探家,也就一次,还不见得手待见。或许很多年以后,会有改变的。咱们士兵要做的就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能不病的就不要病。


网友有话就说,天经地义发表评论:志平同志谈的官兵一致也就是我们大家都提倡的生活上的公平待遇,至于要求官兵工资是否一样我认为也不像这个意思!看病就医本身就是大事,谁也不希望生病,一旦有病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有快速高效的就医治病资源和畅通途径,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大家都不要纠结官兵是否一致,而是出现新问题抓紧时间解决这才是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也是全体官兵的共同心愿,正如沈阳军区联勤部留言最后所讲:我们要相信。政策始终在不断完善中,会越来越透明公开和全面。只是时间的问题,那就静心等待!




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发放


网友小兵东子问: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是否与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一个标准发放,与单位车改有没有关系?另:上下班交通补贴与车改交通补贴是同一种补贴吗?


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政工网办公室答:你的问题是地方问题,不是部队问题。地方政府机关实行车补政策,但部队目前还没有“车改”。

所谓“车改交通补贴”其实是“公务交通补贴”,是政府机关公务员的公务出行合理补贴,并不是所以企事业单位人员都发。

“上下班交通补贴”是职工职工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

两种补贴性质不同,发放人群不同、发放标准不同,不是一码事。

需要说明的是,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虽然列有“上下班交通补贴”,但其也解释说明了:只适用于国家在计划、统计、会计上对工资总额的核算,不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奖金和津贴制度的依据。

部队职工的工资实行属地化管理,薪金标准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标准执行,不是所有地区的职工都有“上下班交通补贴”,因此,也不是所有的部队职工都有“上下班交通补贴”。




驻地已婚士官可否每年休假、探亲假同时休


网友看天123456问:遇到别的单位一名官兵咨询,中士士官、小家在部队驻地,每年休假要求休假20天、探亲假20天同时休(总数40天),说文件规定上没有像干部“一年内只休休假或探亲假的一种”规定,如何解释?求同志们帮助。


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政工网办公室答:家在驻地的没有探配偶假,只有就地休假,高级士官30天,其它士官20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明确:“第七条士官一年内只享受探亲假或者休假中的一项,当年未享受的不得跨年度累计”。

你单位士官的要求是不对,政策规定很明显,不知你单位管理干部为何不掌握这个基层常用的法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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